- 填写日本旅游个人资料表(附后)
- 填写旅游签证申请书(附后)
- 申请人的6个月以上有效护照,护照最后一页必须签名(换发护照第一次出境者请将老护照一并交来,请先检查护照有否过期)
- 申请人照片:两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白底,无框,尺寸:竖4.5cm * 横3.5-4.5cm,背面签名,半年内的照片)
注意:若护照不是近半年内办理者,请注意不要使用与护照上相同的照片。
- 申请人名片:2张
-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全家户口本复印件(包括首页)、(或户籍证明——针对集体户口者)
- 本人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单位的在职证明(在职证明请参考附后页,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公司全称必须与所盖公章、营业执照一致)(附后)。
- 资产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户主可以是本人的父母或配偶),存款证明(至少五万,有效期三个月),购车证复印件。(至少提交其中的一件,提交越多签出率越高)
- 结婚证明——如果提供的是配偶的资产证明,请提供此项。
- 户籍所在地不在上海领区范围内的(见下文“领区划分”),需要提供在上海的半年以上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签证押金:每人5万元起
凡本人或有直系亲属曾在日本滞留不归的,恕不受理。如隐瞒真实情况造成拒签的后果自负。
领区划分:
上海领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
广州领馆:广东、福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
北京使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自治区、山东、河 南、湖北、湖南、江西、西藏自治区、陕西、甘肃、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重庆领馆:重庆、四川、云南、贵州
沈阳领馆:辽宁、吉林、黑龙江
大连领馆:辽宁省大连市
后附:
《个人资料表》(认真填写,内容真实,申请人亲自签名;“英文名”就是您姓名的拼音)
《签证申请书》(只需申请人亲自签名,并与护照签名相同,其余不用填)
《在职证明》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