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瑞士个人旅游签证须知 |
|||
| 1、 签证到期后有效期至少还剩90天的因私护照(如有老护照请一并提供),护照1-6页和所有有效签证复印件。 2、 2寸白底正面彩照4张,名片2张。 3、 个人资料表(表格请点击这里)一份(必须如实详填写)。 4、 公司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 盖有公司公章、法人签字的公司抬头信签纸4张(不得加注仅供签证使用)。 6、 退休人员须退休证复印件;非江、浙、沪、皖客人须暂住证复印件。 7、 国际旅行支票或国际信用卡。 8、 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书(最少5万人民币,需为半年前存入)、股票交割单、房产证明,车证(资产证明越多越利于出签)。 9、 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夫妻同去或者资产为爱人所有以及户口本上体现不出配偶名称,此项必须提供)。 10、18岁以下在校生按领事馆规定只能在寒暑假期以及国定假日期间由家长陪同才能赴欧洲旅游,并需提供学校的准假信(由学校盖章),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和委托公证书(父母共同前往仅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单亲家庭情况同上,并请提供离婚证以及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11、全家整本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工作单位需与提供的单位一致,如爱人、小孩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必须提供爱人和小孩所在户口本的整本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军人提供军官证。 12、按时归国声明书 备注: * 签证时间: 7-10个工作日 * 若因提供虚假材料遭拒签,我社概不负责。 * 押金则由我社对资料的审查后据情况收取(人民币5万起)。 * 客人需在返回后5天内提供返程登机牌和护照消签,若遗失登机牌则需亲自前往领馆取护照。 |
|||
|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
法律声明 |
同业搜索
|
分销系统 |
后台管理
|
联系我们
|
| 客服热线400-620-6888 咨询电话8621-61819888 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1287号机电大厦3楼 |
| 建议使用 IE 5.0 或更高版本浏览本网站,最适合的像素为800X600小字体 |